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印發(fā)《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從8月15日至11月15日開展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治。
原本并無打擊非法傳銷職能的教育部參與,體現(xiàn)了此次整治行動的針對性。在近期曝光的幾起傳銷案件中,多有大學在校生、畢業(yè)生卷入其中。盡管大學生占傳銷組織成員的整體比例缺乏具體數(shù)據(jù),但不斷曝光的案例表明,目前大學生參與傳銷是值得警惕的現(xiàn)象。
文化水平再高,社會閱歷再豐富,也不能對傳銷組織掉以輕心。傳銷的騙術讓人防不勝防,作為“知識群體”的大學生亦不能幸免。以招聘為名發(fā)展下線,成為傳銷組織壯大的一種模式。一些求職平臺、中介對招聘信息缺乏嚴格審核,疏于對用人單位資質的管理,導致傳銷組織混入其中。大學生對集納各類信息的平臺通常予以充分信任,幾乎不會察覺到前方的“雷區(qū)”。以招聘之名行傳銷之實,迷惑性強,對一些求職困難的大學生更是充滿誘惑。
大學生離開校園與社會機構接觸,無論是找實習崗位,還是謀正式工作,都應當做好充分的準備。求職能力自然包括對招聘信息真實性的判斷力。天上不會掉餡餅,一些看似是香餑餑的崗位很可能是傳銷組織散布的誘餌。如果一份超出自己能力的工作機會、一個遠超應屆畢業(yè)生平均收入的崗位擺在面前,求職大學生就要小心了。
要求大學生提高辨別能力,對涉嫌傳銷的機構有警惕意識,是反傳銷教育的應有之義。初入社會的大學生要防范的陷阱已經(jīng)夠多,凈化就業(yè)環(huán)境需要各方努力,在大學生和傳銷組織之間構建一道隔離墻。
對于大學生就業(yè),一些高校存在過度關注就業(yè)率的傾向。每年求職季,大學多圍繞提高就業(yè)率做文章,經(jīng)常忽視對學生就業(yè)質量的要求。大學生頻頻陷入傳銷組織,給各大高校一個警示:單純關注就業(yè)率數(shù)據(jù)已不能滿足社會需求,為學生做好就業(yè)服務,應當表達更深切的關懷,包括對信譽差、來源不明的招聘信息發(fā)布風險警示。
在信息社會,人們對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視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輿論反復強調保護個人通信、財產(chǎn)信息,招聘市場恰恰是個人信息最大的流通渠道之一。求職者因為對招聘單位有所“求”,往往毫無保留地提供個人信息,缺乏保護隱私的能力。從保護個人信息的角度出發(fā),也應當下大力氣規(guī)范求職平臺。一些傳銷組織在掌握求職者個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后,以此為要挾,恐怕是其實施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的前提。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盡管傳銷組織詭計多端,但其能夠引誘大學生落入陷阱,歸根結底還是鉆了社會風險防控機制的空子。開展專項整治應當立足長遠,構建政府、學校、學生共同防范傳銷的體制機制,加強對應屆生招聘平臺的監(jiān)管。同時,堅持斬草除根,堅決鏟除傳銷組織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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