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中央法院以抹黑朝鮮為由 判處四名韓國記者死刑
據朝中社8月31日報道,朝鮮中央法院31日表示,判處四名抹黑朝鮮的韓國記者死刑。朝鮮方面表示,朝方將在確認對象后,在任意時間、任意地點不經后續(xù)程序,立即執(zhí)行刑罰。
報道稱,“目前敵對勢力執(zhí)著于反朝宣傳”,而韓國保守勢力就是其中的先鋒。韓國報刊《東亞日報》和《朝鮮日報》“利用兩個英國記者撰寫的反動書籍《North Korea Confidential(朝鮮機密)》里的不良內容”,嚴重褻瀆了朝鮮尊嚴,犯下了特大罪行。
報道稱,《朝鮮機密》是2年前英國《經濟學家》雜志和路透社原駐韓國特派員丹尼爾·圖德 Daniel Tudor和詹姆斯·皮爾遜 James Pierson整合部分脫北者的言論編寫的,內容都是類似“朝鮮居民的生活百分之百是資本主義化”的惡意詆毀、歪曲和捏造。
報道稱,《東亞日報》和《朝鮮日報》記者參考該書籍,表示“在朝鮮錢的力量比在資本主義國家更強大”、“沒有手機的年輕人被視為敗者”、“軍隊是無報酬勞動部隊”、“有錢人隨時可以跟身份高的人結婚”等等,還表示這是一部“想了解朝鮮的人可以無拘無束、津津有味地閱讀的入門書”。并且他們把朝鮮國徽上方的紅星圖案和下方“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字樣改為“$(美元)”標記和“朝鮮資本主義共和國”字樣,并將書名改為《朝鮮資本主義共和國》。
報道稱,朝鮮一直對《東亞日報》和《朝鮮日報》等進行對朝抹黑宣傳的媒體發(fā)出嚴正警告,但他們不為所動,現(xiàn)在甚至中傷和褻瀆朝鮮國號和國徽,這是特大犯罪?!拔阌怪靡桑@都是韓國保守集團煽動和操縱的。”
報道稱,根據朝鮮刑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以反對國家為目的褻瀆朝鮮尊嚴,情節(jié)嚴重的,處包括死刑在內的重刑。據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法院宣布,依照朝鮮刑法,對中傷和侮辱朝鮮尊嚴的韓國《東亞日報》記者孫孝林 Son Hyo Rim和社長金載昊 Kim Jae Ho、《朝鮮日報》記者楊志鎬Yang Ji Ho和社長方相勛Pang Sang Hun判處極刑。
報道稱,“罪犯”對上述判決不可提起上訴,朝方將在確認對象后,在任意時間、任意地點不經后續(xù)程序,立即執(zhí)行刑罰。同時,朝鮮將徹查策劃和操縱這一特大挑釁行為的“罪犯”,并“毫不留情地消滅”。另外,朝鮮也向韓國當局發(fā)出警告稱“如果不立即查辦這些‘罪犯’,將被定性為共犯”。朝鮮將密切注視韓國當局的態(tài)度。
朝鮮對韓國公民判處死刑,這次并非首次。此前,在今年6月。朝鮮曾經表示因陰謀暗殺金正恩,將對韓國前總統(tǒng)樸槿惠(Park Geun-Hye)和前國家情報院長李炳浩(Lee Byung-Ho)處以極刑,并要求韓國根據相關國際條約,立即向朝方移交樸槿惠等人,并警告韓國政府若無視朝方這一要求,可能會對朝韓關系造成負面影響。
韓國統(tǒng)一部31日回應稱,強烈譴責朝鮮威脅對韓國新聞工作者處以“極刑”的行為,并敦促朝鮮立即停止該行為。(央視記者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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