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花錢當“掛名主編” 讓學者斯文掃地
“大家都買論文”,并不是一條有效的辯護理由,而只能說明某些高校教師的無恥已經(jīng)達到了一種“集體共謀”的程度。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部分高校教師為評職稱,爭相購買圖書專著的“掛名權”。圍繞著圖書專著的“掛名權”,一條灰色的利益鏈已經(jīng)形成。從內容代寫、主編掛名到代購代銷,都有人專門負責。
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對學術道德的褻瀆。然而,有不少人對教師買論文、抄襲乃至做“掛名主編”抱有同情之理解,認為在當下的職稱晉升機制之下,教師們這樣做也是情非得已。甚至有人認為:既然許多人或明或暗都在這樣搞,又何必顧忌臉面和榮譽呢?
平心而論,當下的職稱評價體系對論文、專著的要求過于嚴苛,確實有待改進。然而,我們主張放松職稱評價的論文專著要求,并不意味著允許教師學者濫竽充數(shù)乃至欺世盜名。論文也好,專著也好,必須要有相應的學術水準,以學術垃圾替代真正的研究成果,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無法容忍的。以此為理由為當“掛名主編”的做法辯護,無疑是十分荒唐的。
面對確鑿無疑的錯誤做法,我們決不能以“法不責眾”為由熟視無睹?!按蠹叶假I論文”,并不是一條有效的辯護理由,而只能說明某些高校教師的無恥已經(jīng)達到了一種“集體共謀”的程度。這樣一群論文“竊賊”,對自己的做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還堂而皇之地在那里為人師表,教育學生要誠實守信,根本就是學術界的恥辱。學術研究不是生意,如果讓這樣的人混入高校教師隊伍,無疑是教育的悲劇。
在“掛名主編”這個問題上,讓人觸目驚心的調查結果表明:從教師的個人操守到制度的柵欄,所有的環(huán)節(jié)全部失守。若想斬斷署名權買賣的灰色利益鏈,就需對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進行“加固”。
首先,在學術界,每個人都應堅持“有所不為”的底線觀念:既然投身學術,就應該對得起自己的初心。個人不能總是把學術不端的問題推給“環(huán)境”,個人的良知和學術道德,應該是防御學術不端行為的第一道關口。在這一方面,我們要做到“兩手抓”,一方面,對于仍在攻讀學位的青年學者,應大力進行學術倫理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對于已經(jīng)取得教職的學者,高校也應加強監(jiān)管。
其次,構建嚴密的學術審核機制也很有必要。論文發(fā)表、專著出版應當依從學術的標準,而非個人晉升的需要。香港大學教授徐國琦在其學術自傳《邊緣人偶記》中寫道:“在西方要出版專著不容易,尤其是在大學出版社出書更難。因為著名的大學出版社,不管是他們約請的稿子,還是自己投稿的,首先要得到至少兩位審查者的匿名推薦才能出版。兩位匿名審查者是由出版社自己找人,作者并不知情?!边@樣的制度,值得我們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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