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上猥褻行兇男子獲刑14年
猥褻女乘客后掏刀傷人 被同車乘客制服檢察官提示遇此情況可拍視頻留證
被告人劉某出庭供圖/通州法院
去年7月17日,在通州區(qū)582路公交車上,男子劉某猥褻乘客宮女士,宮女士與劉某發(fā)生爭執(zhí)后,劉某持刀將宮女士刺傷,隨后被同車乘客及警方制服。2月7日上午,通州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賠償被害人宮女士7萬余元。宣判后,劉某表示不上訴。
昨天,宮女士丈夫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宮女士傷勢恢復良好,已經恢復工作,但仍比較抗拒乘坐公交車。而事發(fā)時見義勇為的兩名乘客也受到了相關部門的表彰,但他們認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情。
事件
男子猥褻女乘客后掏刀傷人
去年7月17日早上8點左右,在通州582路公交車上,一名男子猥褻一名女子,女子與男子發(fā)生爭執(zhí)。有目擊者稱,男子被抓了現(xiàn)行后,覺得臉上掛不住,惱羞成怒拿出一把刀將女子刺傷,一旁年輕力壯的乘客見狀立即上前。公交車上的監(jiān)控視頻記錄下了當時的事發(fā)經過,男子持刀將女子扎傷時,兩名男乘客挺身而出,將男子控制住,全程不過10秒鐘左右。此后,警方將行兇者抓獲。
據(jù)了解,受害者宮女士是一名公司白領,平日上下班都會乘坐582路公交車。事發(fā)當天下午,通州警方通報稱,在通州梨園地區(qū)一公交車上,一男子持水果刀扎傷一名女子,被司機和乘客當場控制。接報警后,通州警方迅速部署警力趕赴現(xiàn)場將犯罪嫌疑人劉某(男,26歲,遼寧省昌圖縣人)抓獲。
庭審
男子稱自己是正當防衛(wèi)
劉某今年27歲,他說,自己五六歲時父母鬧離婚后分別離開家,此后一直跟爺爺奶奶長大,爺爺奶奶離世后他一個人獨自生活,并于2010年來到北京打工。
檢方起訴稱,劉某因手摸被害人宮女士臀部一事而與宮女士發(fā)生爭執(zhí),后持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割宮女士的頸部、扎宮女士的背部等處,致宮女士頸內靜脈破裂、肺破裂、失血性休克等傷。經鑒定,宮女士身體所受損傷屬于重傷二級。檢方認為,被告人劉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開庭時,公訴人出具了被害人宮女士的證言。宮女士說,當時她站在車后部,“我感覺有人從身后過去用手指頂了我的屁股,我就向左看了一眼,過了半分鐘,男子從座位上起來向車前部走,經過我身邊時,感覺他又用手摸了我屁股。我特別生氣,就上前踹了他兩腳,抽了他一個嘴巴??匆娝恢痹诘芍液螅揖吞统鍪謾C拍他,說要報警,因為他瞪著我的眼神挺恐怖的” 。
在法庭上,劉某說自己不是故意殺人,而是屬于正當防衛(wèi)。他稱自己并沒有猥褻宮女士,直到法庭當庭播放了公交車上的錄像,他才承認了自己的猥褻行為。
判決
被告人一審獲刑14年
據(jù)了解,在公安部門偵查階段,對劉某的精神進行了鑒定。結果顯示,劉某完全正常,不存在精神問題。
2月7日上午,通州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劉某無視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
關于劉某辯稱其無殺人故意的辯解意見,經法院調查,劉某與宮女士發(fā)生爭執(zhí)被人勸開后,突然從隨身攜帶的包內掏出水果刀,左手從后面勒住宮女士頸部,右手持刀割宮女士咽喉、扎刺宮女士身體數(shù)下,足以反映出其主觀上具有殺人的犯罪故意,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
鑒于劉某在著手實施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采納了檢方全部指控意見,以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賠償被害人宮女士7萬余元。宣判后,劉某表示不上訴。
回訪
見義勇為者稱只是做了平凡事
昨天,北青報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受害者宮女士的丈夫楊先生。楊先生稱自己目前還在外地,尚不清楚宮女士對判決結果的看法。楊先生稱,目前宮女士傷勢恢復情況良好,但心理上受到的影響較大,“有時候她不愿意說這件事,對于乘公交車也比較抗拒?!?/p>
為了讓宮女士盡快恢復,家里人也會盡量給她在時間上安排得充實一點,帶著她出去散散心。目前宮女士已經恢復工作,但還不能全天上班。
在此事中,公交車上的兩名見義勇為者,楊帆和趙小偉,也受到了各方的點贊。去年7月19日,兩人接受了通州公安分局及公交集團的表彰。同年8月9日,北京市民政局和通州公安分局為兩人頒發(fā)了見義勇為證書和證章,并且每人獎勵5.7萬余元。今年1月,“2017北京榜樣”年榜人物揭曉,楊帆和趙小偉當選。
提及這次見義勇為,楊帆稱自己偶爾會想起來,期間朋友也會來問,但他覺得見義勇為非常正常,“其實就是普通的人干了一件平凡的事?!?/p>
事發(fā)至今,楊帆會通過新聞關注事態(tài)進展,并且和宮女士丈夫保持著聯(lián)系。
此外,楊帆跟趙小偉也經常聯(lián)系,兩人因此成了朋友。趙小偉昨天對北青報記者稱,在“北京榜樣”評選時,很多朋友看到了相關宣傳,還給趙小偉打來電話表示了贊揚。和楊帆一樣,趙小偉也認為,見義勇為不過是做了一件普通的事。(文/本報記者李鐵柱 郭琳琳 楊琳)
提示
遭遇猥褻可拍視頻留證
昨天,北青報記者采訪了通州檢察院承辦本案的檢察官熊志強。熊志強說,在對案件進行審查時,犯罪嫌疑人劉某一直不承認自己有猥褻行為。劉某稱自己事發(fā)時經過宮女士身邊是為了到公交車前面找座位,但事發(fā)時候的監(jiān)控錄像顯示,當時前面并沒有座位。監(jiān)控錄像還顯示,劉某在經過宮女士身邊時,有一系列的反常舉動,比如坐到座位上沒多久又站起來往前走,經過被害人身邊時突然有個側身動作,而且劉某本來是左手拿包右手空著,但經過宮女士身邊的時候,突然變成右手拿包左手空著。對于自己的這些行為,劉某無法作出合理的解釋。
通過審查監(jiān)控錄像、聽取被害人的陳述以及劉某本人的說法等,結合一系列細節(jié),檢方最終認定,劉某實施了猥褻行為被宮女士斥責后,進而拿刀傷害宮女士。
對于本案,熊志強表示,猥褻行為不等于猥褻犯罪,“就比如不是所有的偷東西都構成盜竊罪一樣”。而本案前期的暴力脅迫程度還達不到構成強制猥褻罪的標準,但是劉某的猥褻行為是本案的起因,在量刑上會有體現(xiàn),系從重情節(jié)。
熊志強稱,公交車上發(fā)生的猥褻案件往往取證比較難,因為猥褻行為一般非常隱蔽,很少有監(jiān)控錄像能恰好拍到具體的猥褻行為,現(xiàn)場的其他人員也比較難以發(fā)現(xiàn)。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如果遭遇到猥褻,被害人應當大聲呼救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并迅速報警,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拍下視頻,留存證據(jù)。另外,如果跟對方發(fā)生了沖突,為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應注意盡量不要激怒對方,盡快離開現(xiàn)場,避免人身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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