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查處5起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不正確履行職責 多名干部被誡勉談話
今年文昌不斷加大干部作風問題的整治和查處力度,重點查處了一批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1海南移動公司文昌分公司副總經(jīng)理楊明艷不正確履職。自2018年1月以來,楊明艷作為文城鎮(zhèn)藍田村委會企嶺村民小組邢某合貧困戶的市級幫扶責任人,從未深入邢某合家中宣傳扶貧政策及詳細了解貧困戶的具體家庭情況,未盡到幫扶責任人的職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4月,楊明艷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龍樓鎮(zhèn)黨政辦副主任、民政助理鄭在梓不正確履職。2016年9月,鄭在梓錯將不符合補助條件的全美村委會五隊符某生進行登記上報,導致符某生違規(guī)領取2016年貧困戶60周歲以上老人生活補助1200元。后動員其退回。2018年4月,鄭在梓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東路鎮(zhèn)東路村委會委員云大林、大寶村黨支部委員鄧大慶不正確履職。 云大林、鄧大慶在開展貧困人口“漏評” “錯退”排查工作中,沒有按照要求進行入戶調(diào)查和政策宣傳,造成排查工作漏戶漏人,部分村民對政策不知情。2018年5月,云大林、鄧大慶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4文教鎮(zhèn)規(guī)劃管理所辦事員孫昌祿存在官僚主義作風。 孫昌祿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經(jīng)常對辦事群眾不履行一次性告知而導致群眾來回跑,對待辦事群眾咨詢不耐煩,服務態(tài)度差。2018年4月,孫昌祿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5文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村鎮(zhèn)室負責人李瓊燦存在上傳下達不及時問題。2018年5月18日,文昌市委領導召開市脫貧攻堅指揮部座談會。會后,李瓊燦未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匯報會議要求,造成農(nóng)村危房改造工作脫節(jié)延誤。6月,李瓊燦受到約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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