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的李女士在微信上報名參加某低價旅行團,交了2萬多元后卻被通知報名未成功,還直接被對方拉黑,沒拿到退款的李女士意識到被騙。由公安部門聯(lián)合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成立的江蘇省反通訊網(wǎng)絡詐騙中心提示,參加旅行團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報名,不可私下將旅行費交給個人處置。
今年4月,李女士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推薦一個前往某海島的旅行團,價格便宜。本就想出去旅游的李女士加了對方微信并詢問出行費用,雙方最后商定好5人的價格為20590元。隨后,對方表示必須先付款才能保證訂到位子,李女士便通過微信給對方轉了這筆錢。
幾天后,對方再次聯(lián)系李女士,稱手續(xù)已經(jīng)辦好,只需再支付1000元導游費即可。李女士將這1000元轉過去后,對方便不再聯(lián)系她。直到今年6月,李女士向對方索要出游手冊,對方卻表示旅游團沒有報上,并在未退款的情況下將李女士拉黑,意識到被騙的李女士隨即報警。目前,警方正在對此案進行調查。
江蘇省反通訊網(wǎng)絡詐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社交軟件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將微信、QQ等社交工具變成了作案的平臺。李女士的遭遇是典型的旅游騙局。此類旅游“陷阱”一般分三步:不法分子先是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旅游景點“低價”“團購”等信息,誘惑受害人上鉤;其次誘導受害人微信轉賬,支付出行費、住宿費、導游費、交通費等;最后當受害人再次聯(lián)系旅游團時,往往已被拉黑。
針對此類騙局,江蘇省反通訊網(wǎng)絡詐騙中心提醒市民及游客,微信上一些旅行團的組織方并沒有相關資質,在操作過程中極易出現(xiàn)問題,建議游客出行時選擇正規(guī)旅行社,不要私下將團費交給個人,網(wǎng)上網(wǎng)銀轉賬后要保存相關記錄,留下維權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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