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交車上扒竊被抓現(xiàn)行
男子“收買”被害人
廣東五旬男子秦某在海口公交車上扒竊被抓現(xiàn)行,害怕被判刑,秦某竟拿出自己手機、手表及1000元現(xiàn)金塞給被害人“求放過”。
去年5月29日7時許,秦某在35路公交車上,扒竊現(xiàn)金時,被李某察覺。李某當即檢查前后褲兜后,認為放置在后褲兜內(nèi)的800元現(xiàn)金被盜,便當場抓住秦某。秦某掙脫未果,表示可以將自己的手機、手表和從銀行提取1000元交給李某,請求對方放開自己,遭到李某的拒絕。雙方糾纏時,公安民警接到報警赴現(xiàn)場抓獲秦某。
秀英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著手扒竊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秦某當庭表示認罪,該院遂判處秦某有期徒刑9個月15日,并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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