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3日電 近日,法制日報社主辦了電商立法與行業(yè)公平競爭研討會,在如何有效規(guī)范行業(yè)競爭方面,與會的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旭東、北京工商大學教授呂來明等看來,有三大主要問題亟待關注,它們分別是:關于自然人網店登記的問題;關于平臺責任的問題;關于信息報送的問題。
對于個人開網店,是否需要設置“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無需登記的例外性規(guī)定,還有由登記引發(fā)出來的納稅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旭東認為,如果線上線下的登記標準不一致,出現(xiàn)一個巨大的不公:“線上線下的主體稅務負擔不對等,同樣的經營在線上不用納稅,線下一分錢都不能少?!彼J為,平臺在市場扮演著連接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重要角色,無論是在促進正面合法經營,還是在遏制負面違法經營活動中,都起著巨大作用,具有別人所沒有的條件。從監(jiān)管需要來說,只有第三方平臺有這樣一種便利,提供信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這也體現(xiàn)了電子商務法“社會共治”的原則。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零星小額”增加了監(jiān)管的不確定性,應在電子商務法中規(guī)定具體限額,不應交給監(jiān)管機關,否則會出現(xiàn)標準不一致的情形。同時他指出,如果平臺沒有為消費者站好崗或者把好關,尤其是在涉及人民群眾健康方面,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工商大學教授呂來明認為,“應以全面登記為原則,不登記為例外,但如果把握不好,可能出現(xiàn)例外大于原則的情形,剛出臺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對于不登記的例外性規(guī)定不包括零星小額交易活動,應遵循線上線下公平競爭原則”。他說:“任何商事主體都是需要登記才能獲得法定的身份和資格,也才有權利開展商事經營活動,這是國家商事法律秩序的基本要求?!睂τ凇傲阈切☆~”如何界定的問題,呂來明認為,如果不登記,平臺無法獲取個人網店的經營信息,界定“零星小額”則存在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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