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即將落地。全民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受到這個普惠“大紅包”。
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上月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開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因此財稅專家普遍預期,年底前《辦法》將出臺。
2018年還剩10多天,為了確保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法可依,《辦法》應當在12月底前出臺。
過去兩年,堪稱減稅降費年,各類市場主體享受到了相關稅費紅利,個稅改革則使民眾也享受到了減稅紅利。10月份,人們已經(jīng)享受到了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后的好處,公眾還將享受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紅包”。兩個減法,個稅改革的“復利”彰顯——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大病醫(yī)療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按照《辦法》,贍養(yǎng)老人扣除標準額為每年24000元(2000元每月),子女教育和首套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繼續(xù)教育按不同類別設了每年4800元或3600元兩個不同的標準。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按城市類別設置三檔不同的扣除標準,分別為每年14400元、12000元和9600元。大病醫(yī)療支出根據(jù)實際支出在稅前扣除,但必須在最高60000元的限額內(nèi)。
上述專項附加扣除如果落實到位,會讓人們體味到現(xiàn)實生活方方面面的“減負”獲得感。畢竟,扣除項目,都是近年來民生最關切的“焦點難題”——通過專項附加扣除的方式減稅(負),是對民生關切的關切,也是對現(xiàn)實難題的針對性破題。更重要的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和專項附加扣除一起實施,也體現(xiàn)政策面對社會、市場、民生多維度的觀察,以及在動態(tài)調(diào)整中尋找到了綜合平衡的利益契合點。
無論社會難題還是市場問題以及民生課題,各種“題目”要得到正解,既不能靠拍腦袋的方式?jīng)Q策“給予”,也不能被各種洶洶的輿論聲浪“淹沒”,只能在傾聽各方意見甚至是利益博弈的情勢下,提供一個適當?shù)慕鉀Q方案。
即使現(xiàn)在,人們對專項附加扣除也還有一些意見和建議。譬如,人們對大病醫(yī)療扣除,希望扣除額更大一些,畢竟現(xiàn)有醫(yī)保無法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和“看大病貴”等諸多難題。此外,住房、教育、養(yǎng)老等等可能延續(xù)幾代人的困擾,公眾對這方面的扣除也非常關注,希望能夠細化這些方面的專項附加扣除,使之具有實操性。此外,對于首套房貸款扣除,譬如是認房還是認貸,如何明細首套房的概念等等。
總之,公眾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著實實在在的期待。一是上述專項附加扣除要盡量做到普惠,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的紅利,畢竟專項附加扣除所涉項目是普遍的社會難題。二是專項附加扣除要做到簡潔方便,不能因為執(zhí)行層面的繁瑣程序讓公眾望而卻步讓好政策空置。三是專項附件扣除要確保社會公平的核心要義。因此,好的政策設計需要好的流程設計予以配合,確保權利不打折并防止這些政策被人擅用濫用。
提高個稅起征點,讓民眾享受到減稅效果;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則使民眾看到了中央對諸多現(xiàn)實生活難題的政策性眷顧。民生所求者,無非是收入更高一些,負擔更少一些,這樣才會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因此,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紅包”,要變成真正的民生紅利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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