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故宮大盜石柏魁。
2012年2月17日,震驚全國,甚至轟動世界的故宮失竊案上午九點半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曹博遠攝
今天上午,備受公眾關(guān)注的“5·8”故宮失竊案一審宣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決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罰金1萬3千元。
另據(jù)央視報道:北京故宮被盜案上午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石柏魁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不存在盜竊未遂情節(jié),但如實供述盜竊筆記本和手機行為等罪行,有坦白情節(jié),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款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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