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連一交警用死者頂包車禍肇事者”追蹤
7月16日,新京報獨家報道了大連交警用死者頂包肇事者,使真正肇事者逍遙法外4年一事。
昨日,疑被頂包死者的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大連警方已撤銷4年前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于8月11日重新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該認定書認定,“李鵬醉酒后駕車撞擊護欄,致乘車人吳風濤當場死亡,李鵬及乘車人車文臣、董曉麗受傷,事故發(fā)生后,李鵬逃逸?!倍?年前的事故認定書稱,“死者吳風濤系駕駛員?!?/p>
昨日,吳風濤的父親告訴新京報記者,警方告知他們,真正的肇事者李鵬已被批捕。
兩次詢問筆錄前后矛盾
2010年5月14日的凌晨兩點,遼寧沈大高速公路一輛轎車撞擊護欄,事故致1人被甩出車外死亡,另3人受傷。當時車上4人包括司機均飲酒過量。
事后,兩名乘客董曉麗、車文臣在交警第一次詢問筆錄中,均認定駕駛員是自己的老板李鵬,而警方的《現(xiàn)場勘查筆錄》中,也寫明駕駛員是李鵬。而李鵬在警方詢問筆錄中則表示,自己當時酒喝多了,“不知道”誰開的車。
然而,事故發(fā)生一個月后,大連交警高速公路第一大隊交警張道強給車文臣、董曉麗做的第二次筆錄中,董、車二人改口稱死者吳風濤是駕駛員。大連警方認定死者吳風濤是肇事者。警方2010年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吳風濤無證醉酒駕車,撞護欄造成吳風濤當場死亡,乘車人李鵬、車文臣、董曉麗受傷。事故認定書稱吳風濤未依法取得駕駛證、醉酒駕車且超速行駛,認定吳風濤為此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車輛擁有人李鵬負事故次要責任,乘車人車文臣、董曉麗無事故責任。該事故認定書由交警張道強簽署。
肇事者曾求情死者家屬
但吳風濤的父親吳英認為此事疑點頗多,首先吳風濤并不會開車。此外,事故發(fā)生兩三天后,李鵬的父母曾找到吳英求情,承認車是李鵬開的,李家父母表示,既然吳風濤人已經(jīng)不在了,就要為活人著想,以后就把李鵬當兒子,并承諾給20萬,“我當時沒有同意。”
新京報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此事前后筆錄內(nèi)容迥異,后兩次筆錄也疑點重重,或涉及違規(guī)。報道見報后,引起社會關注。
新認定書稱李鵬是真兇
昨日,吳英向新京報記者提供了大連警方本月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其認定“李鵬醉酒后駕車撞擊護欄,致乘車人吳風濤當場死亡,李鵬及乘車人車文臣、董曉麗受傷,事故發(fā)生后,李鵬逃逸。李鵬承擔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吳風濤、車文臣、董曉麗不承擔事故責任。”
吳英還透露,大連交警高一大隊告知他們李鵬已被批捕。家屬同時表示,不知道當事交警是否受處理。
昨日,新京報記者向經(jīng)手此事的高一大隊交警董文潔核實時,對于肇事者是否被捕及當事交警是否被處理,其均表示“不知道”。新京報記者隨后在上班時間撥打大連市公安局辦公室、政治部、宣傳處、交警支隊十余部電話,皆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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