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記者曹笑)2014年以來,一封關于村社干部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的舉報信,揭開了隱藏在宜賓市翠屏區(qū)征地拆遷干部內的腐敗內幕。
宜賓市翠屏區(qū)西郊街道騎龍社區(qū)齊家社社長李世洪,1993年曾因為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于2000年刑滿釋放,2013年選為齊家社社長。這名有犯罪前科的社干部,本應行使好政策宣傳和群眾工作職責,卻劣行不改,通過請吃請喝、送紅包等手段,拉攏腐蝕征地中心征地拆遷股副股長修同明、工作員陳瑞林,三人內外勾結通過虛列補償項目的手段,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90萬余元予以私分。
李世洪還拉攏騎龍社區(qū)主任楊進學,二人作為“中間介紹人”,發(fā)展各自“業(yè)務”,在被拆遷戶與拆遷工作人員之間牽線搭橋,修同明、陳瑞林則作為實際丈量人和核算人,采取提高補償單價、虛增補償名目等手段,共同為“找上門來”的被拆遷戶謀取不法利益,并從中大肆權錢交易。案發(fā)時,李世洪個人違紀違法涉案金額達161萬余元、修同明154萬余元、楊進學26萬余元,如此小官大貪,令人觸目驚心。
特別是1989年出生的陳瑞林,案發(fā)時年僅26歲,2013年通過招聘進入征地中心參加工作,短時間內即被李世洪等人的“哥們兒義氣”加“糖衣炮彈”拉下貪腐深淵,全然不顧黨紀國法,最終以125萬元的“成績單”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目前,上述四人均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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