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诰W9月22日消息??因自己的包包曾被盜,湖北某大學一大四女生先后在本校圖書館拎包盜竊以發(fā)泄,昨悉,該女生被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判處盜竊罪,單處罰金1萬元。
????艷玲(化名)今年21歲,武漢人,在湖北某大學讀大四,今年5月23日至26日,她先后3次在本校讀書館5樓,拎包盜走3個手提包。
5月27日,艷玲再次作案時被抓獲歸案。令人奇怪的是,艷玲所盜的財物一分錢都沒用,包包和財物均原封不動地保存得好好的,她本身也不是缺錢用,她盜竊的目的根本就不是為了錢,而是因為自己以前包被偷過,為發(fā)泄去盜竊。
????艷玲歸案后,在學校引起了震驚,被盜的4名失主為了幫助其完成學業(yè),均對其行為表示諒解,并聯(lián)名請求法院從輕判決。洪山區(qū)法院審理時認為,艷玲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但念其為在校大學生、初犯,已取得被害人諒解,遂依法作出單處罰金的從輕判決,以保證其完成學業(yè)。
(編輯: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