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坐落于太湖之濱的江南名城——江蘇省無錫市,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和“985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校園緊挨著太湖與長廣溪國家濕地公園,占地3200畝,風景秀麗、寧靜和諧、曲水流觴、設施先進,曾獲得教育部校園規(guī)劃建設一等獎。智能與人文情懷的美麗校園為青年學子的學習生活提供了優(yōu)越的環(huán)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2013年學校將根據“中學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原則繼續(xù)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一、招生計劃
為學校2013年招生總計劃的4%以內,招生范圍面向全國。
二、報名條件
2013屆高中畢業(yè)生,凡具備以下1-3條之一者可以由個人自薦的方式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奧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省賽區(qū)一等獎者;
2、高中階段因科技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發(fā)明申請并獲得專利或高中階段獲其它國際競賽獎、全國競賽獎二等獎及以上,且由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審查小組認可者;
3、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培養(yǎng)潛質者(不含文藝、體育特長生);
4、部分省級示范高中及學校優(yōu)質生源基地中學校長推薦的學科特長突出的學生。
三、報名步驟
1、網上報名(2013年1月3日8:30-1月17日16:00)
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按系統要求填寫信息并打印《江南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
2、郵寄材料(2013年1月18日前)
申請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江南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須系統打印,以下簡稱《報名表》),由所在中學審核并在“右上角照片”處和“中學審核意見”處同時加蓋學校公章;
?、?個人陳述(從高中階段寫起、600字以內、須由本人簽名);
?、劢谝淮缤渍婷夤谡掌?張,背面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一張貼在《報名表》的“照片”處(如已提交電子照片,則無需再貼),另兩張輕貼在《報名表》的右下角;
?、芙浿袑W教務處審核并蓋章的本人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須包含年級總人數、年級總排名、班級排名等信息,并用紅筆標出名單中本人所在位置)復印件;
?、?由班主任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寫實性材料。
報名材料統一使用普通A4紙打印,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無封底,按照上述順序在左側裝訂,并于規(guī)定時間前寄出(以郵戳為準,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達江南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信封正面注明“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材料”),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3、初審合格情況查詢及網上交費(2013年1月25日8:30-2月3日16:00)
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查詢紙質材料收到情況及審核情況,初審合格考生完成網上交費,測試費60元/人。
4、現場確認(2013年3月上旬,具體時間安排請考生及時關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自主選拔錄取相關通知)
完成網上交費的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前往報名所選考點領取準考證,進行現場確認并參加筆試測試。
注意事項:
②未完成網上交費的考生不具有考試資格。網上交費成功后,方能參加現場確認,逾期未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的網上報名無效;考生因不符合現場確認要求、考試要求、相關文件規(guī)定、考點選報要求等原因未能參加考試,報名費不退還,請考生慎重考慮后進行網上交費。
③現場確認時,要求使用二代身份證原件,未辦理二代身份證的考生需提前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如身份證遺失,必須由公安部門出具帶照片并蓋章的身份證明原件,否則,不予確認;
?、芴峤坏膱竺畔⒓跋嚓P證件必須真實、準確。如有虛假,取消其報考我校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上報省級招辦處理;
?、莠F場確認后,請妥善保管《江南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準考證》,遺失不補。
四、選拔程序
1、2013年1月底材料初審。由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初審合格及中學校長推薦的優(yōu)秀考生可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2、2013年3月上旬測試。初審合格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自主選拔錄取筆試測試,測試時間2小時,測試內容包括人文、邏輯、實踐等,主要考查學生平時對知識的積累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詳細情況可登陸“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通過筆試成績確定B類資格考生,A類資格考生在B類資格考生中通過面試產生,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在B類資格考生中通過筆試成績、獲獎情況確定;
3、2013年3月底名單公示。學校將最終入選考生名單及等級(A類或B類)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并通知所在中學。中學、高校、省級招辦須分別在相應信息發(fā)布平臺上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
4、2013年4月 寄發(fā)資格證。公示日滿無異議后,學校將寄發(fā)《江南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證》;
5、2013年7月填報、反饋高考志愿。入選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根據所在省級招辦的要求,在自主選拔錄取志愿表或志愿欄一志愿填報江南大學,未單設自主選拔錄取志愿的省(市、自治區(qū))考生須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報江南大學;考生須在所屬省(市、自治區(qū))公布的學校2013年招生專業(yè)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yè)志愿。
考生應將相關志愿信息傳真或郵寄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并于2013年7月1日前登陸“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志愿信息收到情況,未查詢到反饋信息的考生應及時與學校招辦聯系,逾期不反饋者,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請考生及時關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的自主選拔錄取相關通知與信息。
五、優(yōu)錄辦法
1、錄取
A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qū))本一批次控制線上,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即可錄取。
B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qū))本一批次控制線上,江南大學在該省(市、自治區(qū))投檔線下10分內(江蘇省考生7分內),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即可錄取。
2、專業(yè)安排
A類考生:高考成績加10分(江蘇省考生加7分)安排專業(yè),且至少滿足其前2個專業(yè)志愿之一??忌仨毺顖蟛簧儆?個不同專業(yè)志愿,否則志愿視為服從。
B類考生:高考成績加5分(江蘇省考生加3分)安排專業(yè),且至少滿足其前3個專業(yè)志愿之一。考生必須填報不少于3個不同專業(yè)志愿,否則志愿視為服從。
六、監(jiān)督保障
1、在學校黨政的直接領導下,成立由職能部門、紀檢部門、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審查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
2、按照自主選拔錄取的程序進行選拔,保證此項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3、堅持社會監(jiān)督,選拔條件、政策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
4、中學及學生本人的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七、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詢電話:0510-85915666
傳真號碼:0510-85913570 監(jiān)督電話: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14122
八、本方案由江南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編輯:鄭克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