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屆高中會考考籍下月申報
●11月10日至14日提交個人的申報材料、領取《報考卡》 ●11月17日至25日17時30分,學生自行上網(wǎng)填報信息
省考試局近日發(fā)布信息稱,我省建立2017屆普通高中學生基礎會考考籍(簡稱建立會考考籍)工作將于11月中旬開始進行。參加我省2014年中招考試,被本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且注冊入學就讀的學生;或經(jīng)省教育廳確認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7屆學籍的學生,均可申請建立2017屆會考考籍。
學生申請建立會考考籍時須提交的材料包括學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和法定監(jiān)護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部分情況特殊的學生,還需補充提交材料。11月10日至11月14日,學生向本人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籍所在學校提交個人的申報材料、領取《報考卡》。11月17日至11月25日,采集學生身份證信息,學生本人自行上網(wǎng)填報相關信息。11月25日17時30分,我省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自動關閉。
報名系統(tǒng)中已儲存有我省2017屆經(jīng)海南省教育廳確認備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名單及本人參加我省今年中考的準考證號碼。學生在報名系統(tǒng)中輸入中考準考證號碼后,系統(tǒng)將自動核對學生的姓名與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統(tǒng)將自動顯示“姓名與中考姓名不符”字樣。如果是中考準考證號碼輸入有誤,須重新輸入本人正確的中考準考證號碼;如果是參加中考后更改姓名的,在網(wǎng)上確認提交本人的申報信息后,還需向市縣招生辦補充提交戶籍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證明書及其它相關材料,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在網(wǎng)上申報考籍結束前,仍未辦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學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提交申報材料、領取《報考卡》并自行上網(wǎng)填報本人的其它申報信息,同時填寫《未提交身份證的2017屆學生登記表》交市縣招辦備查,待領取了身份證后再到市縣招辦指定的地點補充讀取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信息。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注冊入學就讀,但無我國公安機關頒發(fā)的我國居民身份證的港澳臺籍等學生,須攜帶本人和法定監(jiān)護人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他申報材料,到市縣招生辦辦理申報手續(xù),由市縣招辦通過基礎會考報名系統(tǒng)后臺為其輸入申報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網(wǎng)填報信息。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注冊入學就讀,但因未參加我省2014年中考而無本年度中考準考證號碼的學生,須攜帶本人和法定監(jiān)護人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他申報材料,到市縣招生辦辦理申報手續(xù),由市縣招辦通過基礎會考報名系統(tǒng)后臺為其輸入申報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網(wǎng)填報申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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