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宣判現(xiàn)場 林浩 攝
圖為小于與母親擁抱在一起 林浩 攝
“我實在受不了白天睡覺,晚上打游戲的寂寞生活,以為到監(jiān)獄就能找到朋友和我玩?!睆V西賀州市14歲的男孩于某二28日對記者說。當天,賀州市八步區(qū)人民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余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8月4日13時許,于某二從家中攜帶一把菜刀到一郵政儲蓄銀行營業(yè)大廳徘徊,之后其用刀對著3號業(yè)務窗口的柜臺連砍幾刀。在被窗口內的銀行員工質問時,他揮刀連砍數刀窗口玻璃,大喊“打劫!我要打劫!”。銀行員工見狀便按響警鈴報警,并用遙控器將營業(yè)廳大門關閉。于某二見廳內客戶離開且營業(yè)廳大門徐徐拉下時并未逃離現(xiàn)場,而是將刀放下,雙手環(huán)抱胸前在原地站著。當公安干警趕到時,于某二先行舉手等候被抓。
八步區(qū)法院少年法庭庭長貝春芳介紹,于某二出生于農民家庭,其父母長期外出務工,他從小跟隨奶奶生活,初二時輟學后無所事事;外表斯文溫和的他個性倔強,不善與他人交流溝通。法院認為,于某二內心真實意圖并非要搶劫銀行,而是基于空虛無聊,希望以此來滿足體驗監(jiān)獄生活的不健康心理需要,他的行為造成了銀行暫時停止營業(yè)后果,符合尋釁滋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我們在量刑上給予其從輕處罰,希望小于在緩刑期間能學習技術,順利成長,將來做對社會有益的人?!必惔悍颊f。
賀州市八步區(qū)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執(zhí)行主任董振勝對于某二行為感到痛心,他指出,孩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父母關愛不夠,導致其人格不完善,心理不健康。孩子的父母應從此事件中接受深刻教訓,不能為了生活不顧孩子成長,而要幫助其養(yǎng)成良好的勞動和生活習慣。
判決后,心理咨詢師蘭興妞等對于某二及其父母進行了心理輔導,當事人一家在輔導中相互認錯、擁抱。蘭興妞告訴記者,由于從小就很少見面和交流,小于對父母的感情不深,不敢把自己的訴求告訴父母,以致產生極端的想法,采取極端的方式發(fā)泄情感,這一現(xiàn)象值得社會關注和思考。
“據我們研究,因父母關愛的缺失和自身孤僻的性格,一些留守兒童往往會感到被忽略甚至遺忘,本該成為港灣的家庭卻成為他們的牢籠。對這一群體而言,沒有事做,沒有人陪伴,家里的沉寂和毫無生氣比監(jiān)獄還要可怕。”蘭興妞說。她建議,留守兒童的父母在給予孩子物質支持的同時,還更應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如實在不能帶在身邊,至少要做到經常性通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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