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挖眼男童伯母跳井自殺,村民推著臨時停尸棺進(jìn)入郭志成家。
追問
張會英案發(fā)當(dāng)日在干嘛?
昨日,犯罪嫌疑人張會英的丈夫郭志成對記者表示,8月27日下午,他陪妻子去公安局做筆錄。
案發(fā)時間為8月24日下午19時。郭志成說,張會英回答稱,8月24日是星期六,她下午3點多從太陽山村的屠宰場下班,一個同事開摩托車把她捎到縣城。下午4點左右,她去縣城妹妹家坐了坐,下午5點多,從妹妹家出來時發(fā)現(xiàn)手機忘在樓上了,又回去拿了手機。正好縣城里鳳凰樓附近的一家移動公司在抽獎,她抓了一等獎,是個手機,但要給99元錢,再充300元話費才能拿走手機。她就沒要,碰見了同事何瑞麗(音),就把手機給了何瑞麗。下午6點多,她坐上公交車,碰到了村里的老姑姑秀云(音),倆人還聊了幾句。大概下午7點左右回到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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