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期間,河南省開封市杞縣、通許縣發(fā)生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昨天,教育部通報處理結(jié)果,其中經(jīng)公安機關確認的在校大學生替考“槍手”來自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武漢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等高校。
舞弊案發(fā)生后,教育部啟動國家教育統(tǒng)一考試部際聯(lián)席會議應急機制,派出工作組赴河南省指導督辦調(diào)查,并請公安部指導有關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此前,河南省已對10名被替考考生,給予取消各科次考試成績、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并將涉案的11名替考槍手,上報教育部,建議按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此次教育部通報顯示,經(jīng)公安機關確認的在校大學生替考“槍手”,3年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其中,屬在校大學生的,依據(j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已分別由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武漢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等高校,給予開除學籍處理。
經(jīng)河南省相關部門調(diào)查,該事件是一起中介人員在武漢部分高校招募替考“槍手”,在杞縣、通許縣聯(lián)系被替考考生家長并收取費用,與個別考務工作人員串通進行替考作弊的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中介人員王某某、張某某已被抓獲,并移交司法機關。除了對相關責任人處理,也對被替考考生家長進行處理。
(京華時報 郭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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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站邊廈大事件“槍手”成分太多?